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112号)精神,在各县(市、区)申报、自评的基础上,经市文化局组织考评小组验收评审,海宁市盐官镇、桐乡市石门镇、南湖区大桥镇、平湖市新埭镇、嘉善县姚庄镇、海盐县百步镇、秀洲区新塍镇等7个申报单位达到示范镇创建标准,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拟确定为第一批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7天,从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1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公示异议受理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用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
异议受理单位: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艺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805室。联系人:沈佳,联系电话:82159767。
公示媒体:嘉兴市文化网http://ww.jxcnt.com/,嘉兴门户网/。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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