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编号: 鉴证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用人单位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五、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满后的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口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经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6、扣押乙方身份证、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7、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8、未依法为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除第(六)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九)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福利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事项应以文字注明或用直线划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或条款如与今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为准。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