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各类生产性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物理因素的劳动者怀疑所患疾病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时,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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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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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资质类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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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中医院 |
中山西路 |
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除外放射线)所致职业病 |
82085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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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一医院 |
禾兴路 |
8208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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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二医院 |
环城北路 |
8209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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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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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98023 |
当事人对上述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嘉兴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职业病诊断首次鉴定,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嘉兴市卫生监督所内,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联系电话:0573-83938413。
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再鉴定,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内,地址:杭州市河坊街60号,联系电话:0571-87838251。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具体程序详见“浙江省职业病诊断工作规定”、“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规定”
附: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鉴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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